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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2-16 iPolicyLaw


法规司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02月04日来源: 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

 

法规司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新的一年,法规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总局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工商和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建设质量,提高复议应诉和执法监督效能,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工商和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一、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促进改革与法治协同共进

1.科学编制总局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以解决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中突出问题为出发点,以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结合当前改革发展新形势,科学编制总局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为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制度保障。

2.继续完善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要求,推动修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及配套规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的精神,推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尽早出台;推动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归集、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相关法律制度。

3.加强消费维权有关立法工作。围绕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改善消费环境,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审查论证工作;切实改善网络购物消费环境,制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为网络商品交易消费维权进一步提供法治保障。

4.完善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一是继续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调研论证、审议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二是推进网络交易监管立法立规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议《电子商务法》的相关工作。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实际,研究出台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等方面的规章。三是继续推进《商标法》《广告法》等工商主要法律法规配套规章的制定、修改工作;研究制定、修改商标代理信用信息管理、重要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内容准则等方面的规章。

5.积极做好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部署和要求,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结合工商总局工作职责,以清单形式列明工商总局的行政权责事项、权责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对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立法工作的指导。以工商总局重点立法工作为抓手,突出竞争执法、广告监管、消费维权、网络交易、信用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强对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立法工作的指导,使工商总局立法工作与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立法工作形成合力,切实保障工商和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的统一性。

二、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效能,及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7.组织召开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广泛交流近两年来《行政复议法》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所面临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统一解决对策,进一步指导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

8.举办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复议应诉业务骨干培训班。结合新《行政诉讼法》给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应诉工作带来新的变化,梳理当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焦点问题、难点问题,举办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复议应诉业务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复议应诉岗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9.研究行政复议、应诉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探索解决途径,加强对系统工作的指导。一是加强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沟通,提请对《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撤销公司登记”的法律性质进行明确,统一“撤销公司登记”的处理程序。二是调研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置违法线索举报有关程序,研究制定举报处理程序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

10.探索建立工商总局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探索建立总局法律顾问制度。

11.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与工商总局信息中心加强合作,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电子台帐,实现案件查询、检索、统计的电子化操作。

三、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运行

12.持续推进法治建设评价工作。继续对未被评价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法治建设评价工作;改进法治建设评价反馈机制,运用好评价结果;适时召开法治建设评价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各地做法和经验。

13.加强对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一是总结、推广案卷评查工作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行政处罚案件评查经验交流会,通过现场参与评查、交流、座谈,促进全系统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适时开展对《广告法》《商标法》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在行政处罚办案中运用自由裁量权情况的专项调研检查。三是对执法监督函告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总结。

14.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建设。在2016年上报国务院法制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沈阳市工商局)的基础上,持续推动相关制度建设,持续关注国务院出台的相关制度,根据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实际特点,研究、部署具体落实方案。

15.加大对基层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力度。一是调研了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落实情况,促进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加大对当前执法监督中基层反映比较普遍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管辖、自由裁量权适用等问题的调研、指导力度。三是综合运用调研、座谈、走访、情况通报、案卷评查、督办等形式,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对系统指导的针对性、及时性、实用性和互动性。

四、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切实增强法治宣传实际效果

16.编制2016年法治工作年度报告。汇总、梳理各省级、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立法立规、复议应诉、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情况,提炼各地法治工作的经验、亮点、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工作年度报告。

17.落实“七五”普法要求,多措并举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工作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和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普法工作,指导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进。二是进一步对中国工商法制网优化版面、更新栏目、充实内容、搭建网上普法平台,便于系统干部和社会公众查阅、学习。三是整理、编纂、出版2016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规汇编。四是部署开展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第三个“法治宣传周”和第三届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故事”宣传展示活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18.举办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工作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班,提升系统法治工作水平。组织对省级、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制队伍素质,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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